根据《滁州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校政人〔2021〕16号),现将我单位2023年10月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1日,为期2天。如对当月的考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根据《滁州学院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校政人〔2021〕16号),现将我单位2023年10月考勤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1日,为期2天。如对当月的考勤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终审人: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