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政〔2023〕9号
我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实施方案
根据《滁州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3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与专业特点,特制定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2级学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由我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留存过程材料并做好成绩录入。
二、劳动实践形式
1.实验室卫生清洁。清洁我院实验室卫生。
2.教室卫生清洁。清洁经管楼(逸夫2号楼)教室卫生。
3.劳动技能竞赛。学院举办“一室一品:我院寝室靓化大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所在寝室进行布置设计及环境美化,学院组织评审,遴选优秀寝室进行表彰。
4.校园责任区维护。学生对我院承担的校园责任区进行垃圾清理、锄草植树、扫雪除冰等。
三、班级任务与时间安排
备注:
1.校园责任区维护根据天气条件和实际需要开展;
2.各组负责人到场进行指导监督,于第12周周一前将所负责班级的劳动教育总结及过程材料报李梦处。
四、成绩认定与录入
1.2022级全体本科学生均需参与日常劳动,劳动时长以学生签到表(由所在班级自行制定)形式记录。完成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全部学时后,由辅导员审核、评分。
2.学生成绩评分与录入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工作量依据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纳入该辅导员教学工作量。辅导员应在学生进行实践劳动时做到现场检查与监督,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3.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的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辅导员签字、学院劳动教育委员会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以取得劳动实践成绩。
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