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实施方案

作者:李梦发布时间:2023-11-01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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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政〔20239


我院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实施方案

根据《滁州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3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与专业特点,特制定2023-2024学年第1学期2022级学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由我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辅导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留存过程材料并做好成绩录入。

二、劳动实践形式

1.实验室卫生清洁。清洁我院实验室卫生。

2.教室卫生清洁。清洁经管楼(逸夫2号楼)教室卫生。

3.劳动技能竞赛。学院举办“一室一品:我院寝室靓化大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对所在寝室进行布置设计及环境美化,学院组织评审,遴选优秀寝室进行表彰。

4.校园责任区维护。学生对我院承担的校园责任区进行垃圾清理、锄草植树、扫雪除冰等。

三、班级任务与时间安排

备注:

 1.校园责任区维护根据天气条件和实际需要开展;

2.各组负责人到场进行指导监督,于第12周周一前将所负责班级的劳动教育总结及过程材料报李梦处。

四、成绩认定与录入

1.2022级全体本科学生均需参与日常劳动,劳动时长以学生签到表(由所在班级自行制定)形式记录。完成日常生活劳动实践全部学时后,由辅导员审核、评分。

2.学生成绩评分与录入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工作量依据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纳入该辅导员教学工作量。辅导员应在学生进行实践劳动时做到现场检查与监督,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3.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的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辅导员签字、学院劳动教育委员会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以取得劳动实践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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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


终审人: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