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政〔2022〕13号
根据《滁州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校党字〔2021〕36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学科与专业特点,特制定2022-2023学年第1学期“专业性劳动实践”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业性劳动实践”由我院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具体工作开展、留存过程材料,辅导员做好成绩录入。
二、实施对象
专业性劳动实践模块在第5学期开设,共14学时。本学期应开展的专业性劳动实践教育对象是2020级全体本科生。
三、实践形式与成绩认定
1.根据文件要求,可以通过设置劳动周并与专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同期开展的形式进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将专业性劳动实践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第五学期的专业集中性实践相结合。具体安排如下表:
序号 | 班级 | 专业性劳动实践项目 | 主要内容 |
1 | 2020级国贸 | 专业综合技能训练1 | 外贸综合模拟训练 |
2 | 2020级工商管理 | 专业综合技能训练1 | 工商管理实践综合技能训练 |
3 | 2020级市场营销 | 专业综合技能训练1 | 市场营销专业基础技能训练 |
4 | 2020级物流工程 | 专业综合技能训练1 | 物流综合实践技能训练 |
5 | 2020级财务管理 | 专业综合技能训练1 | 财务管理综合技能训练以及相关学科竞赛培训 |
6 | 2020级审计学 | 专业综合技能训练1 | 审计综合技能训练 |
2.各专业开展集中性实践的过程材料,作为专业性劳动实践成绩评定依据。学生成绩评分与录入工作,由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工作量依据滁州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纳入该辅导员教学工作量,确保成绩评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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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